瓮安县乡村振兴局关于申请贵州省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助学金的公告
致:脱贫户、脱贫风险户、突发性严重困难户在校学生
根据《省乡村振兴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贵州省“雨露计划”的通知》(千祥镇[2021]第56号),贵州省“雨露计划”助学金每学期发放一次,每次发放金额为该学年补助标准的一半。现将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补助资金的申请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脱贫户(含脱贫户、不稳定户)学生:
- 2024年春季学期就读中等职业院校三年级(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的学生,需具有全日制学历,并且为瓮安县户籍的在校学生(包括在校期间实习的学生)。
贫困户和特困未脱贫户学生:
- 2024年春季学期在中等职业院校(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教育)、职业高中、技工院校及高等职业院校(包括全日制普通院校、高职院校、技工院校)就读的学生,需具有正式全日制学历教育身份,并且为瓮安县户籍(包括在校期间实习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
- 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标准为1900元/生/学年,春季资助标准为950元/生/半学年。
- 高职学生资助标准为4500元/生/学年,春季为2250元/生/半学年。
三、补贴办法
符合“雨露计划”助学金条件的在校学生,无论在哪里就读,均须在居住地按学期申请“雨露计划”助学金。学生资助资金将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卡”(即“个人社保卡”,需开通金融功能)直接发放到学生手中。
四、审核发证程序
提取名单:
- 瓮安县乡村振兴局将从国家防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提取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就读的脱贫户(含脱贫不稳定户)和风险户因贫困或重大突发事件的学生名单,并标注本学期学籍信息。已脱贫的贫困户名单也将被纳入中等职业学校和高职学校的学生名单,并下发至各乡镇。
整理填写报告:
- 学生需填写《贵州省“雨露计划”助学资助学生入学确认书》和《贵州省“雨露计划”助学申请表》,由省政府审核并盖章后报送乡镇和乡村振兴局进行审核和盖章。户籍村(居)委会、乡镇需收集学生证、户主身份证及《个人社保卡》复印件,汇总补贴清单,报送县乡村振兴局。
名单公示:
- 最终补助名单将在学生村(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及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示不少于10日后确定。
补贴发放:
- 学生补贴每学期发放一次,由县财政局根据补贴清单通过“个人社保卡”发放给学生。春季学期助学金将于6月30日前完成发放。
五、相关要求
符合条件的本县脱贫户、贫困户、特困户学生应按照规定时间和申请程序提出申请。
申请“雨露计划”助学金的学生和学校必须对所提供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禁欺诈行为。一经发现,将追回补贴资金,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符合2024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助学条件的学生,须于2024年5月10日前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乡村振兴移民工作站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瓮安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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