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宝典《周易》第三十卦:离卦
离:利贞,亨。畜牝牛,吉。
彖曰:离,丽也;日月丽乎天,百谷草木丽乎土,重明以丽乎正,乃化成天下。柔丽乎中正,故亨;是以畜牝牛吉也。
象曰:明两作离,大人以继明照于四方。
初九:履错然,敬之无咎。象曰:履错之敬,以辟咎也。
六二:黄离,元吉。象曰:黄离元吉,得中道也。
九三:日昃之离,不鼓缶而歌,则大耋之嗟,凶。象曰:日昃之离,何可久也。
九四:突如其来如,焚如,死如,弃如。象曰:突如其来如,无所容也。
六五:出涕沱若,戚嗟若,吉。象曰:六五之吉,离王公也。
上九:王用出征,有嘉折首,获其匪丑,无咎。象曰:王用出征,以正邦也。
离卦代表
八卦的离卦代表什么 离为火《易经》第三十卦 离为火 离上离下
离,利贞,亨。畜牝牛吉。
离上离下,卦名称作「离为火」。离卦也是「纯卦」,同时,与坎卦是阴阳爻完全相反的「错卦」,遇险必须攀附,攀附才能脱险,交互为用。「序卦传」说:「陷必有所丽,故受之以离;离者丽也。」意思是陷入坎�Y肯定会附著在一个地方上,所以在坎卦之后接著是离卦。
「离」是「附丽」,附著的意思,这与离字通常的意义,似乎相反;但附著的两物,必然是分离的,所以也有附、偶、合的含意。离卦,是中间的一个阴爻,附著於两个阳爻的形象;因而命名为离卦。离卦又象徵火;火的内部空虚,外表光明,正相当於中间阴虚,外方阳实的卦形;而且,火又必定附著在燃烧的物体上。离卦又代表太阳,有明的意思,都是由火引伸而来。天地间的物体,必定附著在某种物体上,始得以存在;但附著的对象,必须正当。人依附的对象,如夫妻、朋友、工作、理想等,也无不如此;所以说,坚守正当才有利,才能亨通。母牛是非常温顺的动物,比喻柔顺的德性。亦即,附著必须坚守正道,才能有利,亨通;但必须具备柔顺的德性,才能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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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经是什么
《易经》是我国一部最古老而深邃的经典,据说是由伏羲的言论加以总结与修改概括而来(同时产生了易经八卦图),是华夏五千年智慧与文化的结晶,被誉为“群经之首,大道之源”。在古代是帝王之学,政治家、军事家、商家的必修之术。
如果从本质上来讲,《易经》是一本关于“卜筮”之书。“卜筮”就是对未来事态的发展进行预测,而《易经》便是总结这些预测的规律理论的书。
《易经》一般又称为《周易》。
<一>、关于《周易》的“周”字,历来有很多种说法:
1、有人认为:“周”是“易道周普无所不备”的意思。因为易以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笼罩万事万物,所以卦爻的含义,自然是周延普遍的。
哪位知道正确的周易筮法越祥细越好最好让我听明白谢谢
筮:shì (会意。从竹,从巫。“竹”表草木,“巫”表占卜者。本义:古代用蓍(shī)草占卜的一种迷信活动称“筮”)同本义 筮,易卦用蓍也。——《说文》 筮于庙门。——《仪礼·士冠礼》 筴为筮。——《礼记·曲礼》 尔卜尔筮。——《诗·卫风·氓》 卜之,不吉;筮之,吉。——《左传·僖公四年》 又如:筮卜(用蓍草及龟甲占卜吉凶);筮仕(初次出仕做官。古人将出仕必先占吉凶,后因称出来作官为出仕);筮验(占筮的证验);筮短龟长(龟卜较筮占灵验);筮人(掌卜筮的人;司占卦的人);筮问(卜问);筮决(以筮卜决定);筮宅(埋葬时,筮卜坟墓位置的适当与否);筮氏(卜筮者);筮日(行卜筮礼仪之当日) 《周易》《系辞传》关于筮法是这样讲的: “天—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 “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分而为二以象两,挂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时,归奇于扐以象闰,五岁再闰故再扐而后挂。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凡天地之烽五十有五,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有六十,当期之日。二篇之策万有一千五百二十,当万物之数也。是故四营而成易,十有八变而成卦,八卦而小成,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天下之能事毕矣。” “天一地二”这段话是什么意思,天地是什么意思,注疏没讲清楚,很多书都没讲清楚,朱熹《易本义》用河图、洛书解释,当然更不对。其实天地并不神秘,天地就是阴阳,也就是把自然数划分为两类,单数叫做天、叫做阳,双数表奇数,地代表偶数。一三五七九是奇数,称作天数。二四六八十是偶数,称作地数。天数地数,奇数偶数,叫法不同,实际是一回事,都是对立统一的意思。 这里从一讲到十,十是一个很重要的数字。据民族学认为,人类早期只认识二,之后认识三,认识五,然后终于认识十。每认识一个数,都是一个艰难的进步,不是容易的事情。苏联学者柯斯文著的《原始文化史纲》说:“落后部落的语方中,二仅仅间味着一件整个东西的一半”,发展到十,那就很不简单了。我们的祖先把十视作盈数。数字发展到十,好像满了似的。古人把万也视作盈数。《左传》庄公十六年:“不可使共叔无后于郑,使以十月入。曰:良月也,就盈数焉”。把十视作良数、盈数。杜注说:“数满于十”。孔疏说:“《易系辞》云,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至十而止,是数满于十也。”又《左传》闵公元年说“卜偃曰:毕万之后必大,万盈数也。”古人认为数至十已满,至万为最大,所以把十叫做小盈,把万叫做大盈。“万物”的“万”表示最多的意思。《左传》僖公四年孔疏说:“十是数之小成。”因为古人特别看重十这个小盈、小成之数,所以《系辞传》讲筮法时从十以内的天数地数说起。 “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数五”就是一三五七九这五个数。“地数五”就是二四六八十之五个数。亦即十以内的五个奇数和五个偶数。五位相得,是一与二相得,三与四相得,五与六相得,七与八相得,九与十相得。“各有合”是五个天数合到一起等于二十五,五个地数合到一起等于三十,二十五与三十相加等于五十五。这就是“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周易》的千变万化,神秘莫测,正是由五个天数与五个地数合成的五十有五的变化产生的。“五十有五”的变化产生七八九六四个数字。由七八九六的变化产生爻,由爻组成卦。所谓“成变化行鬼神”即指此而言。 《周易》筮法开始于天地之数。所谓大衍之数,就是由一至十这十个天地之数相加而来。《系辞传》讲“大衍之数五十”,其实应该是“五十有五”。这一点我们应该确切地知道。古书脱掉了“有五”二字。后人不察,做出各种解释。十三经注疏的解释,奇奇怪怪,通通错误。朱熹的解释也是错误的。总之,向来就是当“五十”来解释。实际上,汉代的《易纬·乾凿度》中也说“五十有五”,不是“五十”。我在一九三九年写的《易通》那本书里,强调了这个问题。高亨同志后来赞成并采用了我的说法。 大衍之数五十有五,其用四十有九。筮的时候用四十九根蓍草,不是用五十五根。这是为什么呢?这个问题过去京房、马融、荀爽、郑玄、姚信、董遇、王弼,通通都没讲对。朱熹说:“皆出于理势之自然,而非人之智力所能损益”,也不对。筮法用四十九,不用五十五,本没有什么奥妙。大衍之数五十有五,是自然数,筮法是人为的。用四十九根蓍草,因为用四十九能得出七八九六,得出七八九六才能形成卦。不用五十五根蓍草,因为五十五不能得出七八九六,得不出七八九六便不能形成卦。 其用四十九,是四十九根蓍草。一根蓍草不过是一个筹码。蓍、筹、码、策,是一回事,没什么神秘奥妙,是一种计算的工具。不用蓍草,用火柴棍儿、筷子,都可以。 “分而为二以象两”。筮法的第一步骤是“分而为二”。把四十九根蓍草,信手一分,分为两部分。最后得出七八九六四个数字中的哪一个数字,全在这信手一分上。也就是说,得出个阴爻还是阳爻,在信手一分的时候,已经定下来了。“以象两”,未分之前的四十九,是一个整体,是一个整体的一。它象太一,太极。古代有人说五十减去四十九等于一的一,象太一、太极。这是错误的。说五十已经不对;大衍之数是五十五,不是五十;又说五十减去四十九,剩下不用的一象太一、太极,就更加不对。因为用的(四十九)才有象,不用的(是六,不是一)没有象。不用的无须研究它。用四十九,四十九有象,我们研究四十九。 《周易》是用象表达思想的。卦有象,筮也有象。这是《周易》的一个基本特点。古人认为筮法的第一个步骤都有一定的意义,代表一定的事理,不是偶然、随便那样做的。实际上不是那样,筮法的各个环节,全是为了得出七八九六来。不按那些步骤做,得不出七八九六,得不出七八九六,就得不出卦来。古人为什么一定要说筮法的某环节象什么呢?是为了强调筮的神秘性,让人们相信它是灵验的。这当然是不科学的。这一点我们可以不管它,因为我们不想算卦。我们应研究的是它提及的“象”所反映的思想。 它从一,从太一,从太极开始谈宇宙的发展变化,根本不言太极之前,与《老子》“道生一”的观点正好相反,是唯物论的世界观。“分而为二以象两”,两是两仪,一对儿的意思,就是一分为二。这是辩证法。 “挂一以象三”。从分为两部分的蓍草中拿出一根,放在一边,于是形成三部分,古人认为这三部分也有意义,象天地人三才。先前的两部分蓍草象天地两仪,拿出一根儿来,就是天地之间产生了人。人在天地之间,人能参天地。这一点很重要,古人这时已充分认识了人的作用。人与天地参,把人看得很重要,与天地一样重要。古人说的天地,指自然界,人指人类社会。 “揲之以四以象四时”,揲的意思是数。“揲之以四”,是四个四个地数。先前共四十九根蓍草,“分而为二”,分成两部分,两只手各拿一部分。“挂一”,从一部分中拿出去一根,两部分余下来的还有四十八根。四个四个地数,一只手可能余一,则另一只手必余三;一只手余二,则另一只手必亦余二。若一只手数尽不余,则另一只手必亦不余。不余则视作余四。总之,每只手的余数不外乎一、二、三、四这几种情况。而两只手余数的合只有四与八两种情况。“以象四时”的四时是一年春夏秋冬四季。四个四个地数,才能得出七八九六,本与四时无关,古人一定要与四时联系起来,是为了表明筮法的每一环节,都有客观的依据,不是人们任意决定的。但是古人说“揲之以四”是反映一年四时变化的,这一点很不简单,它表明古人当时已有了自然界四时变化的确切观念,再加上下文提及的关于闰月的思想,说明当时已有了历法。历法与筮法有关系,没有历法就不会产生筮法。人认识天即自然界的规律是从历法开始的。《书经·尧典》说:“钦若昊天,历历象日月星辰”。即是讲历法的。历是计数,星是天上二十八宿恒星,辰是日月相会。《书经》这句话讲尧的时候人们已知道观象授时。尧以前的历法是火历。火是大火即心宿二,后来发展为太阳历。人们关于天的概念以前没有,到了尧的时代才有。人们学会“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时”,才开始认识天,即自然界。古人对于天的认识是从这儿开始的。《周易》筮法中讲到四时,讲到闰月,表明当时有了历法。更重要的是表明《周易》通过自然界本身认识自然界,把自然界视作独立于人类主观世界以外的客体。《周易》的世界观是唯物论的。 “归奇于扐以象闰,五岁再闰,故再扐而后挂”。“五岁再闰”,五年之中置两个闰月。“再扐”,扐是余数的意思。两只手各拿一部分蓍草,经过四个四个地数,都必有一个余数,两只手有两个余数,故云“再扐”。得出两个余数,合到一起,“而后挂”,这一易宣告完毕,准备进行下一易。 这一易经过分二、挂一、揲四、归奇等四个步骤,叫做四营。“四营而成易”,经过四个步骤,完成了一易。一易就是一变,三变成一爻;一卦六爻,所以十八变才能完成一卦。 第一易完成之时,“再扐”的余数不是四就是八。余数叫过揲之数,余数之外的数是本数。四十八根蓍草若减去四,本数为四十四。经过第三易,“再扐”之余数若是八,则此时本数减少到三十六。经过第三易,“再扐”之余数若是八,则此时本数减少到二十八。二十八是经过三易之后剩下的本数。二十八除以四,得七。七是奇数,阳爻。因为蓍草的总数是四十八根,每一易之“再扐”的余数非四即八,所以经过三易之后剩下的本数,不外四种情况。第一,二十八,四十八减去两个八一个四;第二,三十二,四十八减去两个四一个八;第三,三十六,四十八减去三个八。二十八、三十二、三十六、二十四,各除以四,便得出七、八、九、六四个数。奇数是阳爻,偶数是阴爻。 或得七,或得八,或得九,或得六,于是得出第一爻即下爻。用完全相同的办法,再进行五次,得出二、三、四、五、上五爻,这一卦就算完成。四营为一变,三变成一爻,十有八变成一卦。 “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有六十,当期之日。二篇之策万有一千五百二十,当万物之数也”。 一根蓍草或一根竹棍儿,是一个筹码。筹码就是策。策也作筮。乾卦六个阳爻,每爻三十六策,共二百一十六策;坤卦六个阴爻,每爻二十四策,共百四十四策。乾坤两卦共三百六十策。上下二篇六十四卦共三百八十四爻,阴爻与阳爻各一百九十二。一百九十二乘以三十六,得六千九百一十二策。一百九十二乘以二十四,得四千六百零八策。此二数相加,得一万一千五百二十策。三百六十策象征一周年的日数。一万一千五百二十策象征万物之数。这里边也反映易作者的唯物论思想。他的认识对象主要是万物。在他看来,“盈天地之间者唯万物”。 以上讲的是筮法。筮法与卦同样重要。学《周易》,首先要研究筮法。研究筮法不是为了算卦,是为了了解其中蕴含着的思想。在筮法中,所有的环节都用数表现出来。十个天地之数,大衍之数,分二、挂一、揲四、归奇以及七八九六,乃至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一百四十有四,二篇之策万有一千五百二十等等,都是数。筮法的本质特点是数。
周易本义是什么?
十二卷,附重刻《周易本义》四卷。
朱熹,字元晦,亦字仲晦,别号有晦庵、晦翁、云谷老人、沧州病叟等。天资聪慧。十四岁时父亲去世,遵父遗训,师事胡宪、刘勉之、刘子翬三先生。十九岁登进士第,一生叙任官职二十余次,但遭逢不遇,抑郁不得志。二十四岁时问学于其父同学、程颐的三传弟子李侗,因得承袭洛学正统。与张栻、吕祖谦同出其时,过从甚密,人称“东南三贤”,为宋代理学集大成者。其学说宋以后为政府所支持,在中国思想史上影响极大。著述甚丰,有《周易本义》、《诗集传》、《仪礼经传通释》、《家礼》、《释宫》、《孝经刊误》、《四书或问》、《论孟精义》、《或问小注》、《伊洛渊源录》、《名臣言行录》、《绍熙州县释奠仪图》、《四书问目》、《上蔡语录》、《延平答问》、《近思录》、《杂学辨》、《小学集注》、《阴符经考异》、《周易参同契考异》、《原本韩文考异》、《楚辞集注》、《晦庵集》、《南岳倡酬集》、《大学章句》、《论语集注》、《孟子集注》、《中庸章句》、《朱子全书》、《二程遗书》、《通鉴纲目》、《易学启蒙》、《卦考误》、《通书解》、《朱文公易说》。另有《朱子语类》一百四十卷传世。《周易本义》初稿名《易传》,定稿历经二十余年。原本依吕祖谦《古周易》本,经与传分开不混,共十二卷,上下经各一卷,十翼十卷。后人将原书割裂,重组成四卷,卷一上经,卷二下经,卷三《系辞传》,卷四《说卦传》、《序卦传》、《杂卦传》。《彖传》与《象传》分附于各条经文之下。故有十二卷与四卷本之别。朱熹的哲学思想继承程颐,故世称“程朱”。而他的《易》学思想则有异于程颐。程氏《易》学遵循王弼开拓的道路,以义理解《易》。朱熹则认为《易》是卜筮之书,作《周易本义》就是要还《周易》的本来面目。表面上他是在调合程颐义理派《易》学与邵雍象数派《易》学的矛盾,实质上他是从后者的角度出发批判前者。从本质上讲,他是象数派《易》学大师。《周易本义》释卦爻辞,无一不是从筮占的角度入手,现行《周易正义》卷首尚有河图图、洛书图、伏羲八卦次序图、伏羲八卦方位图、伏羲六十四卦方位图、文王八卦次序图、文王八卦方位图、卦变图等九个图,更反映其象数《易》的实质,不过是陈抟、郡雍象数学的翻本。说《周易》原本是卜筮之书,这是对的。但朱熹只认识到问题的这一面,却没有认识到《周易》同时也是包含丰富哲学思想的著作。特别是在孔子作“十翼”,阐述《周易》一书中包含的哲学思想,王弼作《周易注》、《周易略例》进一步阐义理,批象数之后,仍旧对《周易》中包含的哲学思想熟视无睹,将《周易》视为单纯的卜筮之书,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倒退。从这个意义上讲,《周易本义》对《易》学研究造成很大不良影响。宋嘉泰年间,有稿本《易传》流传。《本义》成书后,有朱鉴刊本,吴革刊本。《四库全书》收入《周易本义》十二卷本,附四卷本。十二卷本,亦收入《西京清麓丛书正编》、《刘氏传经堂丛书》。四卷本收入《摛藻堂四库全书荟要》。另有阳明手抄本,元刊本,陆有明覆宋本,康熙五十年(1711年)曹寅刻本,江宁局复刻刘氏本。1984年北京中国书店铅排本《四书五经》收入,1989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四库易学丛刊》亦收此书。1992年北京大学出版社有苏勇校注本,1994年广州出版社有廖名春标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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